关于遴选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配备企业导师。请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遴选办法》(详见http://grs.hdu.edu.cn/Art/Art_21/Art_21_1225.aspx)推荐企业导师。
2012级专硕的导师之前没有推荐过企业导师的请务必在9月26日之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linda-tx@hdu.edu.cn,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
2012.9.19
- 附件1: 企业导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