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参加第八届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2012年第八届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决赛于2012年8月在东南大学举行。华东赛区初赛于2012年7月在杭州市举行,由我校承办。
一. 参赛资格
我校相关专业在校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一名指导老师和三名学生组成,三名学生必须具有正式研究生学籍或已被确认保送研究生资格。
二. 报名须知
1. 参赛队的校内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各参赛队填写“中国第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参赛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交至学院207办公室 由中国电子学会、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2年第八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是我国研究生中一次高层次和高水平的赛事。赛事创办于1996年,从首届竞赛的10 所高校13 支代表队,到第七届竞赛已发展到包括高校和研究院所的一百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85 支代表队。此项赛事在信息技术领域、高校教育界及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3.每个学院择优报送1—3个参赛队伍。
三.比赛时间
华东赛区的竞赛时间初定于2012年7月1日-7月2日,地点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
四、鼓励政策(详见附件)
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上发布的相关竞赛信息。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关于鼓励我校研究生和教师积极参加
中国第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的实施办法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和教师积极参加2012年中国第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的初赛和总决赛,参照学校关于鼓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加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鼓励实施原则
2012年中国第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华东赛区的初赛和在南京的总决赛,只要成功报名参加竞赛的研究生和教师,无论获奖与否,都可以享受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政策。
二、对参加竞赛研究生的鼓励政策
1、对竞赛中获奖研究生给予现金奖励
本次大赛的总决赛奖项设置情况如下:
(1).团体优胜奖
获团体特等奖发给奖杯1 座、奖金人民币18,000 元
第二名~第四名获团体金奖发给奖杯1 座、奖金人民币6,000 元
第五名~第十名获团体银奖各发给奖杯1 座、奖金人民币3,000 元
第十一名~第四十名获团体铜奖各发给奖杯1 座、奖金人民币1,000元。
另,以上每支获奖团队均将同时获得证书一本。
(2).个人优胜奖
一等奖1 名获奖证书奖金人民币3,000 元
二等奖3 名获奖证书奖金人民币2,000 元
三等奖6 名获奖证书奖金人民币1,000 元
优胜奖30名获奖证书
(以上奖项不重复计算,可以参见《第八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说明》)
为鼓励本校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大赛,学校将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给参与总决赛和华东分赛区竞赛的每只队伍分别颁发奖金600元和300元。
2、对获奖研究生给予学分和科技论文写作替代
对成功参加华东赛区竞赛并获奖的研究生,可以作为研究生课程学习必修环节中的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或工程实践的课程学分;对于成功参加全国总决赛的研究生,还可以作为获得硕士学位所需科技工作业绩中科研工作要求。
三、对指导本次大赛教师的奖励政策
1、指导研究生参加大赛的给予课时酬金
具体计算方法:按时核计,指导教师每人指导人数不超过2个队或6人。
2、对获得全国总决赛奖项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按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本实施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可以参看:http://grs.hdu.edu.cn/Art/Art_33/Art_33_1336.aspx
207办公室有相关参考资料,需要的同学可以前来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