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引进人员购房补助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2012年度引进人员的购房补助将于3月份统一发放,请相关教师本人到各学院办公室确认,并签字!请各学院做好协助审核工作,于3月23日之前将审核表盖章后交还人事处404办公室。
本次购房补助发放仅限于已经领取首期借款的引进人员,其他引进人员尚未办理借款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引进人员首次申请购房借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人事处办理:1、在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者为本人);2、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房子为夫妻二人共同购买,请带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若房子仅署名为配偶,则需由公证处证明房子为双方共有财产方可办理借款。购房首期借款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
如有遗漏或者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6915031或者来人事处404房间咨询。
人事处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