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为正确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德才方面的表现情况,激励教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效能,并为教职工晋级、聘任、奖惩等方面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一)2011年7月1日后新进学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和调进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参加本部门考核,进行个人小结,参与考核评议,不评定考核等级(如原工作单位有2011年度考核结果,经学校审核认可,可作为本人2011年度考核结果);
(二)2011年9月1日后校内调动工作的教职工参加原部门考核;
(三)中层以上干部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各二级学院(包括体育教学部,下同)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考核内容与细则;学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根据教职工所聘岗位职责,考核其履职情况。
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当年度不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授课32学时以上),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
学校派出挂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按其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对其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在外挂职6个月以上的人员,如外单位鉴定意见为优秀,由所在部门推荐到学校,经学校审核同意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不占所在学院或部门的考核优秀名额。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按照本通知意见,负责制定本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按党总支成立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具体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总结:教职工应围绕考核内容对本人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相关考核表。
2、群众评议:学院可按研究所(教研室/系),学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可按部门进行个人述职和群众评议。
3、领导审定:在个人总结、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由考核评议小组确定考核等级(由负责人签字,部门或总支盖章)。考核结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结果须及时告知本人,并在所在学院或部门公示一周。
四、考核等级及奖惩
教职工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具体名额见附件1)。考核优秀者由学校发给奖金,考核不合格者,扣发校内津贴和年终考核奖。
五、考核日程安排
自下文之日起,各考核单位各自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制定考核内容、办法及日程,布置考核工作。请务必于1月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汇总表、年度考核表及有关情况说明报告上交人事处。
学校审定考核结果后,公布全校年度考核优秀教职工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教职工的考核单位划分:各二级学院为一个考核单位;机关第一(离退休处列入机关一总支考核)、第二总支所属处室及图书馆直属支部以总支为一个考核单位。后勤服务总公司职工及部分产业系统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相应产业系统自行组织进行,也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正反面打印),其他岗位的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年度考核表》由各部门或学院汇总后交人事处统一存档(按汇总表排序),学院的《年度考核表》上交一份,留存一份;学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均由人事处留存。
(三)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等其他高层次人才须根据聘任合同向所在学院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其所在学院应进行评估并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学校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聘任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学院(党总支)年度考
核优秀名额情况表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
考核表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
总表
5、有关情况说明范例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职工 年度 考核 通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1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