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2011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正式开始,请各位同学按照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并于规定日期上交,过期不候。
老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如下: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请于9月29至30日工作时间到1教103室领取,并按照附件3填好。
2 借款人提供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须加盖乡镇或以上民政部门公章,且清晰)。
3 借款人写的贷款申请书(包括家庭状况、承诺毕业后按季还本息内容,参照附件1)。
4 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清楚、有效)。
5 借款人的学生证复印件(清楚、有效)。
6 借款人家长督促还款承诺书(必须由借款人家长本人书写,参照附件2)。
7 活期存折复印件(清楚、本人、杭州工商银行高新支行、基本结算户)。
备注:所有资料由黑色签字笔书写,以上材料全部要求用A4纸,贫困证明如果不是A4纸请用胶水粘在A4纸上。并按照以上顺序排好,于10月9日交到1教103室。
- 附件1: 贷款申请书.doc
- 附件2: 家长还款承诺书.doc
- 附件3: 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