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计算机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学院教职工的交流和沟通,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学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解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二条 接待时间:每周一下午1:40―3:45为学院领导接待日时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条 接待地点:当值学院领导的办公室。
第四条 接待对象: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学院离退休人员)。
第五条 接待事项:全体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接待要求:
(一) 学院党政领导轮流主持接待日工作,每周五中午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下周一下午当值领导接待日地点和办公电话。
(二) 负责接待的当值院领导要按时到位(特殊情况除外),热情耐心地听取广大教职工所反映的问题。
(三) 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广大教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能够立即解决的当面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要记录在案并明确解决时限;涉及学院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事宜的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在一周内予以反馈;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 当值领导负责填写接待日记录,并附个人处理意见,在周一上午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通报。
(五) 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日的协调、服务及督查落实处理意见的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