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
各学院、机关党工委: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命名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0〕9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命名工作,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并请于6月24日前以总支为单位将推荐材料交校人事处。
链接网址:
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10-06-04/news20100604164034.html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