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过期、失效、破损消防器材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保卫处将于6月份统一对已过期的灭火器、水带等灭火器材组织更换。请各部门对隶属本部门的实验室、办公室内的灭火器材进行统计,过期、失效、破损以及需新增的灭火器材统一填写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消防器材统计表》(统计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请于2010年5月30日前将统计结果发送到保卫处邮箱(注明:消防设施)。保卫处将根据上报清单到各学院进行复查、核实,对到期、失效、破损的消防设施按规定进行更换。
并请各学院、处级部门确定一名消防管理员人员,负责本部门与保卫处消防管理人之间的工作联络(消防管理员名单包括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请随消防器材统计表一同发到保卫处邮箱)。
保卫处邮箱:bwc@hdu.edu.cn
附:
1、填表咨询电话:86915119
2、消防器材统计表(保卫处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