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办公耗材政府集中采购及领用的通知
关于重申办公耗材政府集中采购及领用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集中采购统一目录和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办公用纸、办公设备耗材(包括计算机用移动硬盘、可写光盘、优盘、软盘、刻录机、多媒体音箱、耳机、鼠标、键盘,以及打印、复印及传真设备用硒鼓、墨盒、墨粉、色带等耗材及配件)属省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内容,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该项工作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管理中心)统一办理,每年由采购管理中心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报预算,实行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用时请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领用。对特殊型号规格耗材,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办公设备耗材申请单》(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文档下载处下载)送采购管理中心,由采购管理中心统一上报采购。若有些部门因不了解上述规定而于2010年4月30日前自行采购的耗材(以发票日期为准),在五月底前要办理完报销手续,今后若仍自行购买,计划财务处将不予办理报销事宜。
办公耗材领用须知:
1. 领用时间:每周一、三下午(其它时间无特殊情况谢绝领用);
2. 领用地点:行政楼212室;
3. 咨询电话:86915024(特殊型号的耗材来领用前可电话咨询是否有货);
4. 领用手续:学校在职老师经部门行政办公经费主管领导同意后,到实验
室与资产管理处领用时签字登记即可;
5. 经费结算:每年10月份左右结账一次,之后领用的转到下年结账。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