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申报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182号)要求,现将有关选拔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考核管理等按浙教高科〔2007〕157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报并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人事处网站下载)、学院推荐(机关人员纳入专业学院推荐)、学院公示、学校审定、校内公示、报省教育厅。学院向人事处报送的推荐报告要写明推荐程序、学院公示结果(2人以上须排序)等。
请各个学院务必将此通知传达给相关人员(包括本学科在机关人员)。
(二)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一式2份,含电子表)和《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含电子表)和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拔名额
2009年计划选拔400名。人文社科类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其他学科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我校推荐名额为12名。
人 事 处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