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我校科研项目2010年度支出预算和强化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财预字[2009]32号文件“关于编制2010年省级预算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预算编制的部署要求,将对我校2010年科研项目支出情况编制总体预算。为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质量,做到“计算有依据”,请各学院科研项目(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军工项目、学校配套经费、学校科研启动费、学校科学研究基金、专著资助经费等)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预算编制2010年的设备采购、家具采购、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等类别的经费支出,并填写相应的经费预算明细(具体格式见附件),于9月5日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上报到科技处。
此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9]8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科研项目的结余资金管理。按照学校财务处安排,对于国库统一支付的项目(GK开头),经费使用年限按T+1模式,即2008年及以前的项目必须在今年底使用完毕,如果经费没有按时间用完,节余经费将由财政无条件收回;对于校内科研资金项目(包括KYP、KYF等开头的项目,ZX专著资助项目等),经费使用年限按T+3模式,即2006年及以前的项目必须在今年底使用完毕。
附件: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982621050.rar
1.设备购置类项目预算明细表
2.会议培训类项目明细表
3.家具购置类项目预算明细表
4.因公出国(境)类项目明细表
科 技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