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普通高校合格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浙江省普通高校合格教学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设备处拟于
1、认真查对现有教学实验室现状,与设备处发出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类实验室情况一览表”逐项核对。原有实验室存在:目前已不承担教学实验任务、已经转做科研工作、实验室合并、重名、地址或面积变动等改变情况均需做出书面说明。
2、书写各实验室名称和英文名称及中英文实验室简介(电子版交设备处)。
3、清理各实验室资产总值和仪器设备总台套数量。
4、实验室与资产核对时间设备处将提前1天通知学院。
软职、信息工程和成教学院于
设备处联系人王春芳,电话86915199,邮箱:wcf@hd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请各实验室管理负责人按照通知核对附件中的教学类实验室情况一览表中名称、地址、面积等数据,如有变动或不准确的,请报到学院办公室。另外请书写本实验室名称和英文名称及中英文实验室简介,并清理各实验室资产总值和仪器设备总台套数量,于本月1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lily_lgj@hdu.edu.cn。
附件:教学类实验室情况一览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办公室地点1-205,电话:86919093。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