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选拔通知
各学院、有关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1-2010年)实施意见》精神,现将2009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的条件
列入各市、省直及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各类人才培养工程或重点培养计划,在各学科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经培养有望进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09年度全省选拔“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600名左右,省里不下达推荐指标。对列入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以承担研究课题的形式由学校资助两年,每年为1万元。已列入厅局级和我校其他资助培养人员,资助经费超过的学校不再资助,资助不足的由学校补足。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按照推荐条件的名额推荐申报,被推荐人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使用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学院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以上所有电子文档发送至szgl@hdu.edu.cn。各学院在3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受理。以上表格及软件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下载。
(二)学校审定。学校将由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报校党政领导审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上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
二00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