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为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工一年来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德才方面的表现情况,激励教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效能,并为教职工晋级、聘任、奖惩等方面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一) 2008年7月1日后新进学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和调进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参加本部门考核,进行个人小结,参与考核评议,不评定考核等级(如原工作单位有2008年年度考核结果,经学校审核认可,可作为本人2008年年度考核结果);
(二)2008年9月1日后校内调动工作的教职工参加原部门考核;
(三)中层以上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各二级学院(包括体育教学部,下同)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考核内容与细则;学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根据教职工所聘岗位职责,考核其履职情况。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按照本通知意见,负责制定本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按党总支成立考核评议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具体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总结:教职工应围绕考核内容对本人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相关考核表(学院可另制表)。
2、群众评议:学院可按研究所(教研室/系),学校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可按部门进行个人述职和群众评议。
3、领导审定:在个人总结、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由考核单位领导确定考核等级。
四、考核等级与奖惩
教职工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其中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具体名额见附件3)。考核优秀者由学校发给奖金,考核不合格者,扣发校内津贴和年终考核奖。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自下文之日起,各考核单位各自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制定考核内容、办法及日程,布置考核工作。
学校审定考核结果后,人事处于
六、其他事项
(一)教职工的考核单位划分:各二级学院为一个考核单位;机关第一、第二总支所属处室以每个总支为一个考核单位。后勤总公司职工和产业系统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后勤总公司和产业系统自行组织进行,也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三)校聘岗位(1-3级,含中层干部受聘校聘岗位人员)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非校聘岗位的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制定的考核表),一式两份。待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于
下周一(12日)上午请各位老师交到各研究所(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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