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8年度
各项目依托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报送资助项目2008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的填报。
1. 研究计划在
2. 如要求延期结题、终止项目、变更参加人员和研究内容等事宜的,需于
3. 填好的“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或“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经检查无误后,上传给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负责进行内容审核和纸质“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的打印工作。
4. 项目依托单位于
二、有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详尽填写研究工作总结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栏目。
2.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依据研究结果,对我省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提出具体的建议。
3. 未完成研究计划的,需在研究工作总结中说明理由。
4.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组织专家对完成的重点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进行验收;对完成的一般项目将进行抽查。
5. 根据《关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参与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浙科金办发[2007]004号),结题项目负责人须针对自己研究工作的进展,结合国内外发展现状,于项目计划结题日期前,撰写1-2篇综述性或科普性文章,上传到省基金网站相关位置(文章上传入口常年开放)。
三、咨询服务。
1. 联系人:徐敏 李志兰
电话:0571-88212789 0571-88867816,
Email: xumin93@zjinfo.gov.cn zhilanli@zjinfo.gov.cn;
2. 网上填报操作指南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区”的“操作指南”栏。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