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为响应浙江省“科技强省”、“腾传统产业之笼,换高新技术产业之鸟”的号召,进一步推动校园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提高我校学生学术科技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引导广大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学生处、科技处、教务处、校团委、财务处、设备处、研究生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科研的领导为成员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名单附后,下面简称组委会),对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
三、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中国籍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
四、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表到团委网站下载)。
四、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竞赛、作品完善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6月)。组委会确定竞赛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9月中下旬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收到文件后,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并尽快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总支书记和分管科研工作院长参加的竞赛领导小组,明确竞赛责任。同时,积极寻求有关方面及企业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竞赛阶段(2008年10月)。各学院竞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掘本分院资源,积极鼓励高级职称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请各学院于
(三)作品完善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3月)。竞赛组委会将评比结果向全校公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3月)。学校根据竞赛评比结果,表彰本次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
五、竞赛方式
1、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由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对作者予以奖励,并推荐参加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竞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级,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教师。同时,竞赛以作品获奖数和获奖等次为依据综合计算各学院参赛得分,按总分排位评比组织奖,奖励在比赛中成绩优异和成绩进步较大的学院及相关组织部门。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五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名单。
二ΟΟ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