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校内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验收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2007年校内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于2008年11月份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07年校内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列为本次验收范围,未完成的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确定的总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学校学生所立项目,以承担学院为单位按照验收内容要求对学院各子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2.根据各学院验收情况汇总填写《2007年校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1)、《2007年校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验收证书》(附件2),并准备一套各子项目的验收报告(附件3)。
3.《2007年校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表》(书面和电子版)、各子项目的验收报告(书面和电子版)和《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电子版)均为一式一份于
4.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完成情况,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专家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后形成最终验收意见。
5.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颁发项目验收证书。
联系人:马化龙,联系电话:0571-86915177。
校团委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