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通知,教育部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我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3.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4.已获得“****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各学院限报1人,机关人员报相关学科所在学院(不纳入学院名额,但各学院只能推荐1名机关人员),申报人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材料统一交学院,由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学院推荐报告(1人以上须排序)、申请书及申请清单(含电子文档)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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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