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成果统计通知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校2007/2008学年实验室(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进行上报工作,请各实验室的负责人,在本月23日中午下班前将各自实验室的以下数据上报(纸质或电子稿均可)
实验室名称 |
学生获奖个数 |
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 |
开放实验 |
兼任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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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实验个数 |
实验人数 |
实验人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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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
校外 |
校内 |
校外 |
校内 |
校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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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汉字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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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在本实验室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的专科生人数 |
本学年在本实验室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的本科生人数 |
本学年在本实验室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的研究生人数 |
本学年本实验室对校内学生开放实验的个数 |
本学年本实验室对校外学生开放实验的个数 |
本学年参加本实验室开放实验的校内学生人数 |
本学年参加本实验室开放实验的校外学生人数 |
本学年参加本实验室开放实验的校内学生人时数 |
本学年参加本实验室开放实验的校外学生人时数 |
除专任实验室人员之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 |
电子版发到:panwanbin@hdu.edu.cn
联系电话:8691909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面向校内外学生(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开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时间的可选择性: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2、内容的提高性: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障碍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第三条 为促进实验室开放,解决实验室开放带来的实验室运行经费增加的矛盾,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的作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学校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用于实验室开放时的运行费用补贴。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体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实验室开放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学院负责实验室开放的日常管理。
二 开放实验内容
第五条 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验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开放实验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第六条 开放实验的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实验等。
第七条 参观演示与培训型:面向不同层次学生开放,让学生参观实验室或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演示或培训,使学生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鉴定水平,掌握操作技术。
第八条 课内实验操作技能加强型: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操作,按照课内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重复课内内容)。
第九条 课内实验拓展型:涉及课内实验的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的可作为自选项目,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条 学生参与科研型: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科技活动型:对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等实验活动开放,以及学生个人或兴趣小组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
第十二条 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第十三条 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
第十四条 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如摄影基地、模拟法庭、同声传译教室等,自主进行素质与能力培养。
详细内容参考设备处网站:http://device.hdu.edu.cn/Show.asp?id=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