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先期进行论文送审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2008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但因上级部门还未正式公布相关文件,因评审时间紧迫,论文送审工作先期进行。申报人员和所在学院、部门必须严格参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杭电人通[2006]26号)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并按相关要求将送审材料上报人事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代表性材料专家送审、鉴定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专业的论文、论著、教材或科研成果2-3篇(部、项)。论文必须公开发表,如论文为合作完成,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著作或教材必须出版、有书号,第一作者或有明确的参与编写章节;科研成果必须立项结题且已经主管部门鉴定。
2、增刊、内刊论文不得送审。
3、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人员的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部、项)是任现职务以来完成的。
4、往年未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论文鉴定原则上要求重新送审。
5、送审论文鉴定时提交复印件(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必须完整),但在评委会评审时必须提交相应送审原件,否则不予评审。
二、材料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送审清单》、《专家鉴定意见》(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简表》必须认真填写,如发现虚假,责任自负,各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送审论文复印件(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须同时复印期刊的封面、目录和封底)。
3、材料整理要求:《简表》、《专家鉴定意见》、送审论文复印件各1份分别装入大号信封(正高一式3套信封,副高一式2套信封),信封封面贴《送审清单》。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主要)核对汇总表》由学院经办人根据《简表》填写,个人核对后签字,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审核。
三、有关费用
非首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交纳论文送审费。标准:申报正高级600元/人,副高级400元/人。请各学院、部门在6月10日前将所需费用的财务收据(全部收费交计划财务处)交人事处。
四、时间要求
论文送审材料须于2008年6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过时不予申报。
五、若此文与上级部门文件发文不符,以上级部门发文为准。
附件(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