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一校区机动车通行、停放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文一校区进驻单位:
目前,文一校区进驻的单位较多,校内道路随处可见肆意停放的机动车,而校园内道路较窄,车辆通行与停放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文一校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在校区里的通行、停放秩序,保卫处将重新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办法
1、各机动车辆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机动车通行证》进出文一校区各大门,由于校区内的主要道路较窄,行车要特别注意安全,请按照限定时速缓慢行进,校区内禁鸣喇叭。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机动车通行证》主要供文一校区工作教职员工和校内进驻单位、个人自备车上班时间正常出入专用(上班时间为7:00 ― 18:00),不包含夜间机动车在校内的停放(夜间时间为22:30 ― 6:30);
3、上班时,各机动车主要按划分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保安员发现违规停放时将通知车主,请各车主积极配合,及时将车辆停放到规定位置,经多次劝告仍拒不改正的,将取消其机动车通行证,并不再补办。
4、下班后,各机动车主应自行将车开走,不能将车辆停放在校区内过夜,并请注意行车安全。夜间时段,保安员检查发现有车辆违规停放将联系车主及时开走,经多次劝告不能改正的将取消其机动车通行证,并不再补办。
二、新通行证的办理
1、办理时间:2008年6月10日至6月26日;
2、办理地点:文一校区校卫队办公室(行政楼114室);
3、联系电话:88809319;
4、办理对象:文一校区工作员工自备车、进驻单位员工自备车(其中省教育考试院50辆,实 习基地及其他单位25辆);
5、携带证件:身份证、行驶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
请各单位机动车主积极配合以上工作的开展,按规定时限办理新机动车通行证,并支持校区保安员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6月26日以后旧通行证将不再有效。对机动车通行、停放管理有不同意见,请直接联系文一校区保卫办,联系电话:88809099。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