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申请资助进行科研平台网上登记试运行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所、相关人员:
为更好地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学校制定有关政策鼓励本校教职员工进行发明创造。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由学校指定代理机构办理的、我校教职员工完成的、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近年来,我校教职员工申请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咨询人数大量增加。为实现有效管理,更好的服务教师,学校科研系统平台开通了知识产权申请资助网上登记审批的功能,现在开始运行使用。
科技处代表学校与我校指定代理机构统一结算各类申请费用,所需数据将全部从科研平台中提取。因此在向律师递交正式申请文件前,申请人必须登录数字校园科研平台,网上提交个人的专利、著作权资助申请。
提交后的个人专利、著作权资助申请经过学院、学校分级审核通过后可获得资助编号,成为待资助对象。科技处公布结算截止日期前未及时提交申请的,将不予资助,所需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目前院、校分级审批权限分别为科研秘书审核、科研处审核。申请人网上递交资助申请后,可联系上级审批部门,及时完成审批手续。
具体程序及注意事项等详细说明请登录数字校园科研平台,查看“科研信息发布->成果信息->知识产权”页面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申请资助进行科研平台网上登记的说明》。
系统可能因调整完善发生变更,相应信息会及时在科研处网页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联系人:科技处,行政楼304室,王老师。电话:869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