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有关文件,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者仔细阅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和有关管理实施细则,再提出项目申请。
二、本次申报工作仍然采用二级网络管理形式进行,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开通新会员,以便老师能及时申报项目,并对本学院老师申报的项目进行仔细审核;申请者需登录到基金网站(http://www.zjnsf.net)进行申请书填写(未在基金网上注册的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申请书正文容量不要大于10兆,在网上系统关闭之前申请书可以反复修改提交,申请书定稿(必须将正文提纲中括号内的文字全部删除)且网上递交后需打印2份与电子文档相同的纸质申请书(版本号完全一致)由学院统一上报科技处。
三、申请者需按提纲要求撰写正文报告, 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正文报告中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
四、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的申请者出生日期必须在
五、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年限一般项目通常为2年(2009.1~2010.12),重点、重大、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研究年限为3年(2009.1~2011.12)。
六、项目申请经费请参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要求进行填写,注意项目管理费= 5%(申请经费),购置设备经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10%,人员费也不宜过高,申请者务必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是否吻合。
七、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额度:一般项目为6-12万元;重点和杰青团队项目为25-40万,重大项目为35-50万。
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
(1) 正在主持一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在
(2)正在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在150万元以上,并在2008年底前不能结题验收。
(3) 正在主持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和优先主题重大重点项目并在2008年底前不能结题验收。
(4) 申请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科技厅等国家和省部科技计划资助。
(5)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杰青团队项目。正在主持的单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在100-150万元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一般项目。
九、本年度本校申请项目时间截止到
十、有关指南、条例、撰写提纲详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zjnsf.net)。
十一、项目申报进度安排
4月28日 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式上报科技处
学院办公室
0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