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上报高级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上报高级专家信息的通知》(浙组通[2007]27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建立浙江省高级专家信息库,现将专家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1、热爱祖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如: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浙江省功勋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前三名、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前三名、浙江鲁迅文学艺术奖等。
(3)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工程的重点培养对象,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培养人员、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择优资助人员、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等。
(4)取得博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二、报送程序
1、专家信息采集
各学院通知入库专家,使用专家库数据采集软件(个人版)填报本人信息,所填报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信息审核上报
各学院负责对专家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使用专家库数据采集软件(单位版)进行信息接收和汇总,并打印每位入库专家《专家信息表》1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连同汇总生成的电子文件一同上报学院。入库专家上报学院时同时签署一份声明书,保证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07年12月12日前上报采集信息(相关软件和文档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1. 《专家信息表》填表说明
2. 声明书文档
人 事 处
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
我们学院的老师请在十号下午前把所有要交的材料都交上来,以便学院汇总。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