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表彰活动的通知
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人专〔2007〕295)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2名。现请你学院、部门择优推荐1名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候选人,并以适当方式公示,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我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院推荐以及公示意见;
(二)《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1份;
(三)推荐人选的《浙江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6份,封面上的“推荐部门”填写“浙江省教育厅”;
(四)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留学人员身份证明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以A4纸独立简装成册。
具体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下载。各种报送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szgl@hdu.edu.cn
二ΟΟ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