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在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专业中进行。

二、申报条件

硕士生导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填写

1.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同时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表》。

2.申请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只需填写《申请跨学科、专业指导硕士研究生简况表》。

3. 已具备外校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填写《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必须同时附上在原单位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硕士生导师遴选的有关申报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下载。申报表格一律选用5号宋体字编辑,正反两面打印(请严格按照要求填表,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将填写后的表格、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到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研究生部等职能部门对《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表》、《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于36日前将评审通过教师的申报表格《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1份)、《申请培养硕士生导师简表》(一式31份,只需原件盖章)、《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一式31份,只需原件盖章)及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研究生部。

相关表格在硕士教育的下载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