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空调等设备维修的有关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现对学院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做如下规定:

  1. 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学院行政办公室空调等设备的维修,请先在学

院网站服务信息中的下载中心下载“计算机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学院相关领导批复后维修。

2. 学科实验室空调等设备的维修2013年继续按上述本科教学实验室、学

院行政办公室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办法执行;2014年1月1日后,学院学科实验室(含财政专项资助实验室)空调等设备的维修由各实验室自行修理,学院不再报销相关修理经费。

特此通知!

 

2013年7月2日

计算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