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6级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杭电研【2013】168号)文件有关规定,研究生在第三学期须进行中期检查,对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重点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情况等进行检查。现将该项工作布置如下:
1、 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课程学习及成绩考核栏目不需填写,只需自行打印一年的成绩单贴上去(请活页粘贴,不要贴死审核栏);
2、研究生秘书审核个人培养计划是否符合2016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科研实践等执行情况;
3、导师、学院应对学生是否适合进入论文阶段给出明确意见。
中期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
请以班级为单位在11月30日前上交1-205。
2017.10.31
- 附件1: 中期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