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全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杭电本教通[2017]44号)的要求,历年开设的通识课、新生研讨课、创新创业课程如今后仍要继续开设,请按附件中的《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课程简介模板》修订2017版教学大纲。

  

修订后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请于1125日前将电子版交学院教科办。(电子版命名格式:课程代码+课程名称)

1125日前未交新版大纲,视为今后该课程不再开设。

通识课2017版大纲修订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