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改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所(部)、各位教师:

现将教务处《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改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杭电本教通 [2017]51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于12月1日前将验收检查材料交学院教科办,并将电子版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平台,联系电话:86919117。

关于开展校级课程改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杭电本教通 [2017]51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