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批答辩分组及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位2015级研究生、硕导:

    答辩分组详见附件。

    请校内牵头人负责组织开展答辩工作,具体如下:

    1、常规答辩组邀请校**家一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独立答辩组邀请校**家三名,其中一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职称需正高级;安排秘书一名。

    2、确定答辩时间、地点报研究生205办公室并通知组员及学生,如需借用多媒体教室请提前办理手续。       

    3、答辩时间:3月21日—3月24日,3月20日开始可按答辩组派代表在工作日领取答辩材料。

    4、答辩完成后的材料上交最晚时间确定为3月26日(不可延迟)。请各组务必遵守该时间,各种材料需验收后提前交至研究生部待查方能按期参加3月底的学术委员会。

答辩分组2017.03-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