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生创新学分补报公示的通知
各毕业班级:
根据学校发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稿)(杭电本[2016] 110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要求的毕业生,即每位学生都必须获得不少于2学分的创新与拓展学分,否则不允许毕业。现将2014级第一轮创新学分不够2学分的学生补报后创新学分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数据截止5月4日下午1点),请相互转告。
创新学分不足2学分的学生(红色标记),如果还有项目没有申报,比如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证明(只需教师签名,学院领导签名和学院盖章,不要其他佐证材料),可以在5月8日前尽早在创新学分系统拍照上传补报,5月9日上午8点教务处关闭创新学分申报系统,学院整理后5月9日上报教务处。
公示的创新学分如有问题,请与吴老师联系(1教225,咨询电话:86919099)
公示期:2018年5月5日--5月8日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