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2019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以实际刊发、专利授权时间为准)。
二、统计对象:(统计时段内的)我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被SCI、EI、CSSCI、CSCD、SSCI、AHCI、MEDLINE收录或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参考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我校核心期刊目录)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GF报告,及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国防发明专利。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三、成果登记要求
1、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有我校指导教师署名的学术论文、著作、GF报告及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国防发明专利
由排名最靠前的我校教师通过杭电“科研系统(新)”进入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同一科研成果只登记一次,登记时必须标注研究生一作类论文,成果佐证提交须按科研院相关规定执行。若学术论文中学生姓名为英文,提交时须在“所有作者”栏填写学生中文姓名。由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
该类成果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并分发学院复核名单,由研究生秘书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2、未有我校指导教师署名的研究生一作科研成果,我校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
研究生须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分别填写附件1中的《2019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统计汇总表一》和《2019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统计汇总表二》,并与佐证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
3、未按时提交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佐证﹑佐证不齐的成果均不纳入统计和奖励。
四、佐证格式
1、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需标注出相应文章)和论文全文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SCI﹑EI、SSCI、CSSCI等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还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扫描件,合并进PDF文档第一页。
2、国家发明专利需提供授权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3、GF报告和国防发明专利:学生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经导师签字﹑学院及军工处审核人签字并有部门印章。
4、未在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成果完整名称”。表一和表二的佐证材料分别存储在“表一”﹑“表二”文件夹内。
五、时间安排
科研系统登记及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
六、奖励发放
1、对于统计结果中符合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电研[2017]269号)的科研成果,将向学生给予奖励,由研工部按规定执行。
2、对于统计结果中符合附件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业绩及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杭电研[2019]92号) 的科研成果,研究生院将相关信息提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