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0级硕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杭电研[2018]226号)文件有关规定,研究生应根据各学位点硕士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现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

  1. 【2020级】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2. 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
  3. 研究生企业实践工作记录表
  4. 【2020级】计算机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

 

    二、专业实践

  1. 【2020级】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
  2. 【2020级】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
  3. 【2020级】计算机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

 

    所有实践材料具体上交时间待进一步通知,最晚在第五学期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