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本科生创新学分公示的通知
关于2019届本科生创新学分公示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9〕13号
各毕业班级:
根据学校发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稿)(杭电本[2016] 110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要求的毕业生,即每位学生都必须获得不少于2学分的创新与拓展学分,否则不允许毕业。现将2015级学生创新学分予以公示,见附件1,请相互转告。
创新学分不足2学分的学生,如果还有项目没有申报,比如课外学术讲座活动(盖章小绿本,每人可以最多申请5个讲座,每个0.2分,在就业实践里申请上传),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证明(附件2 只需教师签名,盖学院领导章找1教225吴老师,和学院盖章1教307,不要其他佐证材料),可以在本周五(3月22日)前尽早在创新学分系统补报。
公示的创新学分如有问题,请与吴老师联系(1教225,咨询电话:86919099)
公示期: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
附件2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证明.doc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