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杭电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第一轮通知
杭电本教通[2016]37号
关于举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第一轮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并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要求,我校定于2017年举办第三届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第一轮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同时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优先遴选范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团队、挑战杯团队(“大挑”与“小挑”)、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团队、电子商务竞赛获奖团队、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团队、已注册的创业团队。
四、比赛方式及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学院进行项目筛选与报送工作、学校组织初赛、复赛、决赛答辩评审三级赛制。
1、学生报名、学院筛选与报送:12月23日—3月10日。各参赛队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申请书(见附件1)发送至各学院,由学院进行筛选择优报送学校教务处。理工科学院要求至少报4个(初创、成长组2个),其它学院报2个(初创、成长组1个)。
2、初赛:3月中下旬。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报送项目进行答辩,并及时公布进入复赛队伍名单。
3、复赛:具体见第二轮通知。
4、决赛:具体见第三轮通知。
省赛、国赛安排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六、大赛奖励
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经过院赛,参加学校初赛并提供完整文档的队获三等奖;进入复赛的获二等奖;进入决赛的获一等奖。
本次校赛进入复赛的团队,将作为重点团队,学校予以立项扶持。
七、大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赛工作的协调工作。成立大赛专家组,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成立大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赛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科技部等部门配合,各学院教务、学工两条线要充分发动挖掘,组织好项目的申报与完善指导等具体工作;对入选参加省赛和国赛的参赛队,学校还将成立大赛指导小组参与辅导工作。
大赛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钱胜老师
联系电话:86878621
邮箱:qian_sheng@hd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104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2月21日
请计算机学院学生2017年2月28日前把申报表电子稿发wxk518@hdu.edu.cn,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月28日前发wxk518@hdu.edu.cn。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月30日前交1教225吴小开老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