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14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获取情况
关于开展14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获取情况
摸底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杭电本[2016]110号文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从14级学生开始,要求创新学分二分为必修学分,其中“学生科技竞赛”、“科研活动”项目学分不少于1分。请各学院针对14级学生创新学分获得情况及时进行摸底统计,请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统计数据纸质版盖学院章后交到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104)。对于有困难的学生务必要做到及时提醒,引起对方充分重视。
联系人:钱胜
联系电话:86878621
创新创业学院
2016-11-24
请计算机学院2014级各个专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辛苦班长统计好大概数据(下面附件1表格),11月30日前交辅导员。
附件1
创新与拓展学分摸底统计表
计算机学院 专业 班级
|
2014级 学生人数 |
截止目前创新学分获得情况 |
预计毕业前达标困难人数 学分<2 |
||
已合格人数 学分≧2且<4 |
已达到优秀人数 学分≧4 |
尚未达标人数 学分<2 |
|||
人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