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相关表格的说明
计算机教〔2016〕46号
各所(室、部、中心)、各位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6月27日前,每位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computer@hdu.edu.cn,文件名为教师姓名(例:张三.doc)。
现将填写表格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15-2016学年在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并被聘为教师岗位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必须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6月27日16:00前须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computer@hdu.edu.cn。)
参与本科教学的其他岗位人员,特聘教授,进校工作未满三学期的新教师,休病、产假超过一学期的教师,出国或在校外工作超过一学期的教师,自愿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6月27日16:00前未提交表格的教师视为不参加本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二、填表内容说明
1.教学工作量含本科教学(含2016年6月-7月短学期课程,2016届春、秋两季毕业设计)、研究生课堂教学、学术报告或讲座、指导学生社团。
2.填写课堂教学课程的学时数请注明理论授课学时数、实验学时数(课内上机学时不需注明)。
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多位教师为同一教学班授课,请填写工作量分配表,注明每位教师的工作量比例,所有授课教师签名后于6月28日16:00前将《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分配表》(纸质稿)交学院教科办。这部分内容在教师个人填写的表格中,需注明课程等信息,分配后的工作量由学院考核工作秘书组根据分配表中的内容补填。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分配数据由授课教师根据2015年年终分配时的数据进行填报。
4.指导学生竞赛、教学奖励、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教学建设、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等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于6月28日16:00前将《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分配表》(纸质稿)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学院教科办。这部分内容在教师个人填写的表格中,需注明项目名称及负责人,分配后的工作量由学院考核工作秘书组根据分配表中的内容补填。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