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6〕26号
2015级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教〔2008〕146号)文件规定,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拟订了《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征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教〔2008〕146号文件规定,经计算机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研究,制定了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一)志愿优先。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四)专业分流只能在专业大类内的专业中进行。即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学生分流可选择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
二、基本状况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生现共有学生333人(含本学期休学学生1人)。通过转专业已明确专业的学生不在本次大类分流计划之内。
2015年11月28日,我校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成立,这也是浙江高校首个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我校成立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大力发展“网络空间安全”学科,是学校顶层规划学科布局,抢抓战略发展机遇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落实“立足浙江、依托行业、面向世界、服务社会、支持国防”办学指导思想,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抄告单(编号(201605)3号)第2条,“计算机学院2015级按大类招生的网络工程专业,在本学期完成专业分流后,从秋季学期进入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学生在计算机学院学习。
三、专业分流的方法
(一)为确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均衡发展,确定各专业分流人数。设填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三个专业的专业志愿人数分别为L、M、N。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设上限为333-M-60人,不设下限;网络工程专业不设上限、下限;物联网工程专业设上限为80人,设下限为60人(报网络工程专业志愿数不超过333-60时)。
(二)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采用按分流序号顺序录取方法。
1.专业志愿:每位学生根据自身特点、优势、个性、兴趣、爱好、个人目标等,结合市场就业形势和学院教学资源的情况,按个人实际情况自主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需填写专业全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网络工程”或“物联网工程”。专业志愿必须填报1个专业,只能填报1个专业。
2.分流序号:按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含课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据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一般可以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序号。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依次按以下理论课程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分流序号:①《程序设计基础》②《线性代数》③《高等数学(B1)》。通过理论课程成绩仍不能区分分流序号的,按相同分流序号处理。
(三)分流程序。
⑴设填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三个专业的专业志愿人数分别为L、M、N。 ⑵如果L+M+N不等于333,则:重新核实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数据,退出分流程序。 ⑶填报专业志愿为“网络工程”的M位学生全部分流到网络工程专业。//注:保证分流到网络工程专业的学生以学生志愿为主 ⑷如果N大于80,则:在填报专业志愿为“物联网工程”的N位学生中,以分流序号为序选取80位分流到物联网工程专业,其余333-M-80位学生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程序结束。//注:保证分流到物联网工程专业的人数不多于80 ⑸如果(N小于等于80且N大于等于60)或者M大于333-60,则:填报专业志愿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L位学生全部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填报专业志愿为“物联网工程”的N位学生全部分流到物联网工程。分流程序结束。//注:N在60与80之间或者网络工程专业志愿数很大,以学生志愿为主 ⑹如果N小于60,则:在填报专业志愿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L位学生中,以分流序号为序选取333-M-60位分流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其余60位学生分流到物联网工程专业。分流程序结束。//注:保证分流到物联网工程专业的人数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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