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4]30号
各研究所(室、部)、各课程组、各位教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见附件1)的安排,11月21日前学院(部)须落实好教学任务。
2014-2015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任务(见附件2)已下达至各课程组。请各位教师与课程所在的课程组组长联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出台的有关课堂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特对下学期理论课(不含实验、实践课)的教学周次作如下调整:14周教学学时在教务系统中安排,2周教学学时以课外教学的形式由任课教师安排。要求任课教师调整授课计划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保证教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在授课计划中必须明确2周课外教学的内容、形式及考核要求,告知学生课外成绩在平时成绩中的占比,详细记录课外教学考核成绩。希望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在课外进行自主学习和课程实践,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课内外学习的指导与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视频上传、网上答疑、作业批改反馈等,通过课堂考核、小组讨论等形式来检验学生课外学习效果。每周四、周五晚上不安排理论课教学任务,教师可利用该时段集中进行课外实践、习题答疑、作业辅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仍按16周教学学时进行核算。
2. 根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要求,进一步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要求教授每学年给本科生授课达到64课时,请各课程组在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优先考虑。
3. 继续严格执行主讲教师准入制,主讲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请各课程组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核实。
4.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天承担的校内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6学时。
选择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授课时数每周不超过3学时,如集中在一学期授课的,每周不超过6学时。
5. 为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和排课效率,建议课程组参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停开课程信息》(见附件3)适当调整限选课和任选课的教学任务安排。
6. 根据学校深入推行小班化教学的要求,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合班不得超过2个自然班,其余课程不得超过3个自然班。各课程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减小教学班人数。考虑到转专业、二专业、重修学生的选课要求,安排某些理论课和实验课时请参考历年开课情况按教学班人数的1.1-1.3倍系数进行落实。对于历年选课人数超120人的课程(详见附件4),建议增开教学班。
合班要求:不同课程性质、不同考核方式、公办与民办的课程不允许合班;除校定必修课程可按专业优先合班外,其他课程不允许跨学院合班。特殊情况下的合班信息必须由课程组提出申请,汇总后填报在开课计划表中,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实践、实验均不允许跨年级合班,如确有此需要,请课程组注明。
7. 各课程组的排课时间为:11月14日~11月17日。17日16:00前,请各课程组组长将签名后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及相关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报教科办(203室)。
8. 实行多媒体教室限额申请制度,根据教务处规定,学院允许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班数(不包括全校性公选课)占所开课教学班的最大比例为80%。各课程组在安排多媒体教学时须严格执行《多媒体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杭电教[2006]95号)。
9. 教学计划号的前4位代表学生的年级。
10. 周学时按照实际每周课时数,对普通课程写成x.x-0.0的格式,实验课格式为0.0-x.x的格式,短学期由于集中在一段时间开课,写成+x, x表示安排的周数(如安排6周,就写成+6)。起始周按照实际开课周次,务必正确填写。如“计算机三维图形程序设计”总学时64,学分4,每周安排3学时的课程,1学时的上机另行安排,周学时应该为3.0-1.0。请各位教师仔细核对周学时、起始周等信息,以免教务系统错排课程。
11. 对排课周数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半学期排课(前半学期为01-08周,后半学期为09-16周)或集中周数排课(03-12周),请各课程组务必在系统的“起止周”中标注准确,并对周学时进行相应修改。若有单双周排课的课程,请标注在教学任务安排的书面稿中。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建议部分周课时为3.0的课程可以安排为“周学时2.0+单双周2.0”授课模式,请各课程组将此类课程汇总后,标注在教学任务安排的书面稿中。
12. 公共选修课单列一张工作簿,请不要遗漏。公选课的教学任务根据本学期的授课情况进行了预排,如需调整,请各任课教师与教科办联系。
13. 如教师对课程的安排有特殊要求,请于11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教科办,教科办统一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酌情考虑。逾期不再受理。
14. 一个教学班尽量安排一位教师上课,如多位教师同时指导一个教学班,学评教数据无法真实反馈教师个人授课情况,对教师的业绩考核、工作量计算等可能会产生影响。因此,请各课程组排课时尽可能避免同一教学班多位教师授课的情况。
如需配备助教,请到学院教科办办理相关手续。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教科办:86919117
Email:xy@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