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春、秋两季)将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见学校数字校园平台校内文件(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杭电教[2013]188号),由于文档过大,无法上传到时学院网站)。
在教务处《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http://jwc.hdu.edu.cn/tzgg/ArticleShow.asp?ArticleID=1128)中,特强调以下四点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最新要求,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杭电教[2013]188号),外文翻译原文不少于2篇,且原文字符不少于1.5万或翻译成中文后至少在3000汉字以上;文献综述一般不得低于3000字;对理、工、教、经、管、文、法类的学生,要求正文在1.5万字以上;对艺术设计类的学生,用设计报告作为正文,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不少于40页,字数在0.5万字以上;对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正文不得少于6000个英文单词;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还应有一篇800-1000字的不含图表的详细摘要。学院应在毕业答辩两周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专业应建立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要求4人以上,评阅人员参加答辩小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一般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15%,成绩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10%。
若有个别专业对论文内容及格式有特殊要求,须经多方调研后提出本专业的具体规范,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档、撰写要求及模板、封面、表格等均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的实践教学栏目内提供下载。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全面反映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要切实做到与专业实习、工程设计训练结合起来,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对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实际动手能力以及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起到积极作用。要求题目以结合科研、结合生产实际、结合经济建设、结合实验室建设等为主,教师自拟和其他的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对于同一专业相继年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每年的更新率原则上不低于80%。课题的选择应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以利于教学相长并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深入;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阶段性的成果。提倡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
各学院应做好选题的双向选择工作。指导教师报题时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审核后,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让学生选题。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有较大改变,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3)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必须有副高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提倡各学院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凡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的,应填报《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由学院审批资格,并在校内指定一名辅助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老师最多只能指导8位学生。指导教师一经指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变更审批表》,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指导记录,并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对论文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特别要重点把关外文文献翻译和文献综述的质量,要求在下达任务书时,必须指定外文文献的阅读范围。
(4)各学院应积极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加大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并在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达到学校要求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