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分申报通知
各辅导员、2009级、2010级各班级: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杭电教[2010]294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院将学生创新学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学院根据教务处认定管理办法,制定了《创新学分认定表》,学生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本表,完全符合的,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每位学生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学院版)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各班负责人,各班负责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学院版),在3月13日(星期三)13:30-16:00将有关材料交到一教201办公室(每个班仅受理一次,请各班负责人务必汇总好),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xuankeguanli@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大概在第三周星期三15:00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学生若有异议请在星期四15:00前反馈学院。
学院在第三周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最终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的为准。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