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2〕31号
各研究所(室、部)、各课程组、各位教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见附件1)的安排,11月19日前学院(部)须落实好教学任务。
2012-2013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任务(见附件2)已下达至各课程组。请各位教师与课程所在的课程组组长联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要求,进一步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要求教授每学年给本科生授课达到64课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课时统计将发给各课程组,请各课程组在安排新学期教学任务时务必予以落实。
2. 继续严格执行主讲教师准入制,主讲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名单将发给各课程组,请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核实。
3.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天承担的校内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6学时。
选择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授课时数每周不超过3学时,如集中在一学期授课的,每周不超过6学时。
4. 为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和排课效率,建议课程组参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停开课程信息》适当调整限选课和任选课的教学任务安排。
5. 根据学校深入推行小班化教学的要求,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合班不得超过2个自然班,其余课程不得超过3个自然班。各课程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减小教学班人数。考虑到转专业、二专业、重修学生的选课要求,安排某些理论课和实验课时请参考历年开课情况按教学班人数的1.1-1.3倍系数进行落实。对于历年选课人数超120人的课程,建议增开教学班。
合班要求:不同课程性质、不同考核方式、公办与民办的课程不允许合班;除校定必修课程可按专业优先合班外,其他课程不允许跨学院合班。特殊情况下的合班信息必须由开课学院提出申请,汇总后填报在开课计划表的“附页2”中,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实践、实验均不允许跨年级合班,如确有此需要,请注明。
6.各课程组的排课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9日。19日16:00前,请各课程组组长将签名后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及相关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报教科办(203室)。
5.教学任务中的课程已分好课程组,请各位教师联系相应的课程组组长。
6.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课程数据中,有些课程没有总学时、周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等信息,请各课程组将这些信息补上。
7.公共选修课是单列一张工作簿的,请不要遗漏。公选课的教学班是根据本学期的教学班预排的,如需调整,请各位教师注明。
8. 实行多媒体教室限额申请制度,根据教务处规定,学院允许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班数(不包括全校性公选课)占所开课教学班的最大比例为80%。各课程组在安排多媒体教学时须严格执行《多媒体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杭电教[2006]95号)。
9.教学计划号的前4位代表学生的年级。
10.排课时请注意区分下沙、文一和下沙东区三个校区。
11.周学时按照实际每周课时数,对普通课程写成x.x-0.0的格式,实验课格式为0.0-x.x的格式,短学期由于集中在一段时间开课,写成+x, x表示安排的周数(如安排6周,就写成+6)。起始周按照实际开课周次,务必正确填写。如“计算机三维图形程序设计”总学时64,学分4,每周安排3学时的课程,1学时的上机另行安排,周学时应该为3.0-1.0。请各位教师仔细核对周学时、起始周等信息,以免教务系统错排课程。
12. 对排课周数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半学期排课(前半学期为01-08周,后半学期为09-16周)或集中周数排课(03-12周),请各课程组务必在系统的“起止周”中标注准确,并对周学时进行相应修改。若有单双周排课的课程,请标注在教学任务安排的书面稿中。
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建议部分周课时为3.0的课程可以安排为“周学时2.0+单双周2.0”授课模式,请各课程组将此类课程汇总后,标注在教学任务安排的书面稿中。
13.如教师对课程的安排有特殊要求,请于1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教科办,教科办统一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酌情考虑。
14.一个教学班尽量安排一位教师上课,如多位教师同时指导一个教学班,学评教数据无法真实反馈教师个人授课情况,对教师的业绩考核、工作量计算等可能会产生影响。因此,请各课程组排课时尽可能避免同一教学班多位教师授课的情况。
如配备助教,请到学院教科办办理相关手续。
计算机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教科办:86919117
Email:xy@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