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集中性实践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2〕20号
各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2012年集中性实践环节将于6月14日开始,具体时间为6月14日~27日,9月5日~18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今年的集中性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见教务信息系统的"实践管理"。请各任课教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设备和场地,充分利用本学院实验室、机房资源。若需在中心机房安排上机的,请任课教师尽早与计算中心取得联系(联系人:吴小开,联系电话:86919023);若需借教室的,请各任课教师办理好教室借用手续后,5月28日前集中汇总到教科办。
2、为加强学校和学院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各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教学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授课时数应满足教学要求,整个实践环节应在两周内合理安排,授课次数不得少于四次,时间跨度应大于七天。要求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始前制订好授课计划,一式两份于6月4日前交至教科办,并在实践环节结束后及时填写好实践环节教学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交教科办,并在教务信息系统中录入成绩。(注:移至短学期进行的非实践性教学环节,仍按课程要求填写课程的授课计划、小结表和成绩登记册)。教科办于6月8日前将集中性实践环节(含6月与9月)授课计划(电子和纸质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3、要求各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确保质量。若为新增实践环节,请于6月4日前向学院教科办提交新的教学大纲。
计算机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 附件1: 实践环节教学材料模版.rar
- 附件2: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短学期安排(jsj).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