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本科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关于推选本科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1〕32号
各研究所(室、部),各毕业设计答辩小组:
根据教务处《关于评选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优秀指导教师的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当届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并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认真评阅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件填写详细、认真、规范;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符合规范化要求,按时归档。
当届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获得优秀或良好毕业设计(论文)。
三、评选办法
优秀指导教师由学院评选推荐,学校审核评定,学院评选工作如下:
(一)校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或者各答辩小组进行推荐,请自愿申请或者各答辩小组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填写推荐表格(见个人表),并于7月1日16:00前将纸质表格交到学院教科办1-203,电子表格发送linda-tx@hdu.edu.cn。
(二)7月4日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指导教师工作业绩组织推选,学院推荐名额应控制在当届指导教师人数的5%以内,根据学院指导教师情况,学院推荐名额应控制5人以内。
(三)学院教科办将评审材料〔汇总表、推荐表、毕业设计(论文)全文(优、良好、中、及格各一份)〕报送教务处,请学院推选的教师提供相关材料。
计算机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附件1: 毕设2011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教务处文.doc
- 附件2: 个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