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级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班主任聘任名单
08级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班主任聘任名单
计算机教〔2010〕54号
各研究所(室)、各位教师:
根据学院《关于在本科教育中实行班主任制的规定(试行)》(学院办〔2006〕06号)(附件一)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学院教师申请班主任工作的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聘任以下教师为08级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班主任,请班主任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学习指导等工作。
08级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班主任聘任名单
序号 |
专业 |
年级 |
班级 |
辅导员 |
班主任 |
所在部门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311 |
叶鸿 |
仇建 |
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312 |
叶鸿 |
吴以凡 |
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313 |
叶鸿 |
李仕 |
图形图像研究所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314 |
叶鸿 |
胡海洋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315 |
叶鸿 |
徐恩友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6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711 |
叶鸿 |
孟旭炯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7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712 |
叶鸿 |
任祖杰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8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713 |
叶鸿 |
夏一行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9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714 |
叶鸿 |
李钧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10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学院) |
2008 |
08092715 |
叶鸿 |
殷昱煜 |
智能与软件技术研究 |
附件一:关于在本科教育中实行班主任制的规定(试行)
计算机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文件
学院办[2006]06号
计算机学院关于在本科教育中实行班主任制的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书育人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弹性学制、选课制、二专业二学位制,更好地对学生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风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本科教育中实行班主任制,并制定本规定。
一、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严谨的治学作风。
(二)了解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校教学管理制度,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
(三)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的中级(含)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
二、岗位设置与聘任程序
(一)班主任按班级建制配置,原则上一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二)班主任每学年选聘一次,按照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学院聘任,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和人事处备案。
(三)为保持班主任和学生联系的稳定,一般情况下,班主任任期每届2年。
三、岗位职责
班主任的基本职责是: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按因材施教的原则,承担本科生学习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学习、选课、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进行科学研究;培养学生自主、自律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地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习任务。具体如下:
(一)向学生介绍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结合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学习自觉性;
(二)根据不同学生情况,进行学习方法指导;
(三)帮助学生合理制定选课计划,审核《学生选课登记表》,指导学生完成选课事项;
(四)及时与辅导员沟通,交流情况;
(五)对学生的指导应采取个别与集体相结合,以个别指导为主。每学期,个别指导每生不少于2小时,召开班会不少于两次,走访学生宿舍不少于四次;
(六)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期末有两门以上(包括两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谈话,帮助学生分析原因,提出可行的建议方案;
(七)掌握班级学风建设情况,了解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四、考核和津贴发放
(一)班主任每学期要对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记录、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学生学习状况、学习风气等,同时指出班级存在的问题。
(二)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采取自评(权重20%)、学生评议(权重50%)、学院考评(权重30%)相结合的方法。学生评议由辅导员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一般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20%,不合格者由学院予以撤换。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全院通报。
(四)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按每学年2500元支付工作津贴;考核为合格的班主任按每学年2000元支付工作津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班主任按每学年1400元支付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津贴。班主任工作不计工作量。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在我院本科教育中实行。
七、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本科教育 班主任 规定
报: 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