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学生有关创新能力学分替代任选学分申请的通知
毕业班学生有关创新能力学分替代任选学分申请的通知
计算机教〔2010〕43号
2007级各班级:
有需要用创新能力学分替代任选课学分(替代不能超过2学分,替代成功后按相应学分收费)的同学,请在9月24日前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不需要替代任选学分的同学不用提交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附相应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辅导员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电子版。9月25日前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及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转学院教务办。9月25日、9月27日,学院教务办根据审核后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汇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附件3),统一制表后报教务处审批确认。
根据教务处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学生创新能力学分的申报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2007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和2+2专业)。
二、 申报内容及标准: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实施细则(试行)》(杭电教[2007]262号)(附件1)。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每项成果须同时呈报相应的证明原件及相关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即予退回。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申请表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
计算机学院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