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2010年《电子设计(A)》、《数学建模(A)》、《智能车(A)》
关于开设2010年《电子设计(A)》、《数学建模(A)》、《智能车(A)》
全校选修课的通知
为大力培养我校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智能车的能力,学校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电子设计(A)》,《数学建模(A)》、《智能车(A)》选修课。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竞赛及智能车竞赛均为教育部举办的重大竞赛。我校参加并在这三项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学生获奖情况一直在省内名列前茅。2010年我校将组织开展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智能车校内竞赛,并在其基础上组织参加全国或省级竞赛。开设《电子设计(A)》、《数学建模(A)》、《智能车(A)》全校选修课也是为了促进这三大竞赛的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电子设计(A)》及实验、《数学建模(A)》及实验、《智能车(A)》及实验课程性质为全校选修课,
2、 《电子设计(A)》及实验(选课课号:(2009-2010-2)-A0400400-05050-1、(2009-2010-2)-S0400410-05050-1)合计为4学分,64学时(其中实验32学时)。
《数学建模(A)及实验(选课课号:(2009-2010-2)-A0700300-04020-1、(2009-2010-2)-S0700310-04022-1、(2009-2010-2)-S0700310-04122-1、(2009-2010-2)-S0700310-04022-2)为5学分,80学时(其中实验16学时)。
《智能车 (A)》及实验合计为3学分,64学时(选课课号:(2009-2010-2)-A0403590-05050-1、(2009-2010-2)-S0403600-05050-1)(其中实验32学时)。
3、 《电子设计(A)》选修课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全校08、09级工科专业学生。参加学生须为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且数学、电子类及计算机课程成绩较好的学生,各学院人数限额为:电子50人;机电10人;自动化25人;通信40人;计算机10人;理学院5人;信息工程15人。上课时间为每周一第10,11,12节,每次3学时,上课从下学期第二周开始,地点为第6教研楼101,实验单独安排(周六第6,7,8节,第8教研楼405)。
4、 《数学建模(A)》选修课参加对象为全校08级学生,参加学生须为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且数学、计算机成绩较好的学生,限额为:机电10人;管理20人;财经5人;电子25人;计算机30人;自动化25人;通信25人,新闻8人,理学院不限。上课从下学期第二周开始,上课时间为周三第10,11,12节,周六第1,2,3节,地点为第6教研楼101,实验单独安排(周六第3,4,5节,周六第6,7,8节、周六第10,11,12节)(实验分三批进行),地点为第6教研楼402。
5、 《智能车(A)》选修课参加对象原则上为全校08、09级工科专业学生。参加学生须为专业排名前40%的学生,且数学、电子类及计算机课程成绩较好的学生,各学院人数限额为:电子30人;机电10人;自动化30人;通信10人;计算机20人;信息工程40人。上课时间为每周一第10,11,12节,每次3学时,上课从下学期第二周开始,地点为第6教研楼101,实验单独安排(周六第6,7,8节,第8教研楼405)。
6、 课程内容: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智能车的方法、手段及初步实践。
7、 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学分和成绩(曾获得过相应学分的不重复给予,可以替代A、B、C三类相应课程学分),多余学分作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8、 学习成绩优秀者,在选拔参加校内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智能车集训和竞赛人员时优先考虑。
9、报名时间为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