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电教[2009]83号
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
若干意见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和意识。为确保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各学院要继续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修订工作,完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毕业环节的监控。学校将继续加强校内专家检查及新专业、重点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校**家送审工作。
二、严把指导教师资格和指导学生人数关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深入了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结合学院和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严把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关和指导学生人数关,使每位指导教师明确工作目标,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严把选题环节和选题质量关
选题是毕业设计(论文)关键环节之一。各学院在选题、审题等方面要下大功夫,避免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大而空,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真正成为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选题流程的相关规定,即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由指导教师申报,教研室主任(研究所所长)审核,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让学生选题。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将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人,层层负责,层层把关。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定专业直接责任人。指导教师是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五、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环节质量
各学院(系)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及毕业生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常、有序、高质量、如期完成,坚决防范与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抄袭和弄虚作假行为。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未经请假无故旷课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的学生应给予严肃处理,取消本次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作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推迟到下一届重新申请。
六、严格评阅和答辩环节的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的最后一关。各学院必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严格评审,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要通过答辩把好质量关。指导教师必须认真评阅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相关成绩,对同意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不予答辩。指导教师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出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七、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管理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的完整性,各学院要认真审查复核,及时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建好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管理工作材料档案。指导记录等相关材料填写必须详尽、规范,尤其要注意评语的质量和签名。对一些存在明显错误、不符合规范和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特别加以关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工作概况、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的总体水平、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八、充分发挥院级教学督导组的作用
学院督导组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分阶段、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将检查结果上报教务处并通报全院。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模式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