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课的开设说明
各位教师: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通识课的开设原则上按照本学期的开设情况进行开设。
如需开设已审批通过的通识课程,请任课教师于4月23日前将开课情况以书面形式交教科办,逾期请教师到教务处办理开课申请。
一般通识课程,不得停开,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停开,请任课教师于4月23日前将停开申请以书面形式交教科办,逾期请教师到教务处办理停开手续。
本学期申报的通识课程,目前正在审批,开课申请暂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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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通识课的开设原则上按照本学期的开设情况进行开设。
如需开设已审批通过的通识课程,请任课教师于4月23日前将开课情况以书面形式交教科办,逾期请教师到教务处办理开课申请。
一般通识课程,不得停开,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停开,请任课教师于4月23日前将停开申请以书面形式交教科办,逾期请教师到教务处办理停开手续。
本学期申报的通识课程,目前正在审批,开课申请暂缓办理。